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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救我,高校女在公廁慘遭輪姦][蘋果日報][201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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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jen1030
時間:
2014-7-18 10:56 AM
標題:
[媽救我,高校女在公廁慘遭輪姦][蘋果日報][2014年07月18日]
本帖最後由 weijen1030 於 2014-7-18 10:57 AM 編輯
新北市20歲男子曾瑋俊在臉書看到17歲少女小琳(化名)的照片,覺得小琳長像甜美可愛,竟對她產生遐想,今年4月5日上午和16歲友人阿豪(化名)喝酒聊天時,得知阿豪認識小琳,竟要阿豪謊稱失戀心情不好,傳簡訊約小琳到鶯歌鳳鳴公園陪他喝酒。
當天下午2點多小琳抵達鳳鳴公園,曾男和阿豪便輪流勸酒想把小琳灌醉。小琳喝2罐啤酒就幾乎醉倒,曾男竟還拿小琳的錢到超商買一手啤酒繼續灌小琳,直到小琳喝醉後,2人把小琳帶到公園女廁,不顧小琳哭喊抗拒,強行脫褲性侵並輪流逼口交。
2人逞獸慾時,小琳的媽媽正好打電話找人,小琳接起電話不停哭喊「媽媽救我救我!」小琳母親立刻報警協尋。
警方趕抵鳳鳴公園女廁時,聽到小琳仍在呼救,曾男和阿豪發現警員上門,嚇得躲在女廁內不敢出來,最後警方破門逮人,曾男不但否認性侵,還無恥狡辯小琳主動配合他們嘿咻,但因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的阿豪坦承犯行,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罪將曾男起訴。
[attach]102519958[/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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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點多在公園都可以遇到這種事情,女生真的不要單獨赴約比較好~
話說,這樣的事情,犯罪者還不用死刑嗎?放他出來繼續犯罪,政策真的很爛~
作者:
pixy69655
時間:
2014-7-18 11:16 AM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守法的人自求多福
不過也是大多數守法的人選出毫無作為的立法者...
唉~ 投票前先想想你要什麼生活環境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4-7-18 11:21 AM
交到這種朋友真恐怖,
這種色胚就應該重罰,
不要再隨便就放出來。
作者:
asv886
時間:
2014-7-18 11:35 AM
這就是人權咩
這不就是人權團體所主張的嗎?
惡者有犯罪的人權
被害者沒有免除被害的權力
一但被抓有錢脫產沒錢兩手一攤
也拿不到什麼賠償
關個幾年算什麼,服刑過1/3
就可以假釋出獄
牢獄就好像他們犯罪者的灶腳(廚房)想來就來想去就去
沒錢到獄裡躺還有政府養
丐者和流浪者都沒有這種福利
還有在廢盟的口水支援下
絕對不用怕被鎗斃
在獄牢躺到死政府還要幫你送公墓從生到死都不用擔心
這就是加害人的人權
作者:
funk26745540
時間:
2014-7-18 11:51 AM
下午2點多?
光天化日之下還真敢阿
千萬別跟人亂出去要出去的要找人做伴這已經是現在必備的
作者:
美樂地
時間:
2014-7-18 11:54 AM
這年頭當家長的真的要好好看管小孩
一個失神會造成一輩子的痛苦
作者:
s0931877123
時間:
2014-7-18 12:18 PM
下午2點多阿...
雖然我挺好奇那個時間點公園都沒人xd...
希望能罰重點吧~
作者:
幻影信長
時間:
2014-7-18 12:28 PM
是要說女孩太單純嗎~還是以為朋友不會對她出手啊~
作者:
a3504433
時間:
2014-7-18 01:48 PM
這年頭殺人都不會判死
更何況是這種強制性交罪
而且還是未成年犯罪
這刑責更是輕到讓被害人恨得牙癢癢的
要避免這種事
當家長真的要多費心思去教育小孩
作者:
ryoryo20072007
時間:
2014-7-18 0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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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yoryo20072007
時間:
2014-7-18 0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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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5581345
時間:
2014-7-18 01:53 PM
女的太沒有警覺心了!根本無知,這兩個男人根本無恥也太過分了!可憐的少女以後的生活怎麼過!悲劇呀!希望以後女性要多有警覺心呀!
作者:
ryoryo20072007
時間:
2014-7-18 0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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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teacher
時間:
2014-7-18 03:02 PM
下午喝酒太扯了吧
要喝也要晚上
心靈的痛很難恢復
但可以增加人生的歷練跟人性的險惡
作者:
chenteacher
時間:
2014-7-18 03:05 PM
下午喝酒太扯了吧
要喝也要晚上
心靈的痛很難恢復
但可以增加人生的歷練跟人性的險惡
作者:
tungmung
時間:
2014-7-18 03:23 PM
爛胚子~大壞蛋~直接抓去醃了吧~別再出來駭人~
作者:
smart9403
時間:
2014-7-18 03:36 PM
這個太誇張了,支持化學閹割
作者:
ajkmupzo
時間:
2014-7-18 03:54 PM
強姦犯應該加些身體的刑罰才對,罪證都足了還要考慮他們的人權?為什麼不考慮受害人的痛苦?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7-18 04:22 PM
人要有防心
還有千萬別亂喝酒
不然把自己曝露在危險之中
作者:
monfeng
時間:
2014-7-18 04:34 PM
女孩子真的要小心自身安全,不要熟人約就覺得沒關係,畢竟男生獸性大發時,女孩子是很難抵抗的
作者:
iisguagua
時間:
2014-7-18 04:56 PM
現在這種人渣越來越多了, 有女兒的都得小心點...
作者:
unixjack
時間:
2014-7-18 04:57 PM
這兩個應該直接判死刑算了,怎麼這麼可惡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4-7-18 05:00 PM
哀...這年頭人渣越來越多了,小姐、女士們,別再輕易上當了!
作者:
timtim126
時間:
2014-7-18 05:19 PM
人權組織在哪?台灣=印度了嗎?還是立法如此行為就直接閹割吧!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4-7-18 05:56 PM
只能說女生
聰明點不要太蠢
臉書認識的就算很熟
也不要單獨跟人家出去
不要以為每個男生都吃素的
作者:
ben19766542
時間:
2014-7-18 06:30 PM
這種破少年應該要判重刑
以免日後不知悔改又出來害人
最好讓監獄中的兄弟好好修理一下劣根性
作者:
sr5252
時間:
2014-7-18 06:31 PM
誤交損友,
孤男寡女在公園就算了,
還喝酒....
作者:
qaz900zz
時間:
2014-7-18 06:33 PM
女生就少接觸這種男人吧...交友要用腦筋
作者:
glorious菲羅
時間:
2014-7-18 07:09 PM
像這種男性之恥祝他在監獄裡被受刑人好好享受
,這種無恥男就算放出來再犯率也很高,對於這種人就算處以宮刑
也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saloma
時間:
2014-7-18 07:20 PM
這種人渣
不重罰
還要給他自新機會
算了吧
不要再給社會添加毒瘤
作者:
who133
時間:
2014-7-18 07:41 PM
真是思想有問題
好好交往不好,用硬的是怎樣
思想邪惡
作者:
sa6507
時間:
2014-7-18 08:31 PM
女性朋友最好不要單獨出去或跟異性出去
最好找同性友人
作者:
星羽神話
時間:
2014-7-18 08:44 PM
知人知面不知心阿
防人之心不可無
還是要小心為上....................
才能自保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4-7-18 08:50 PM
這女生怎麼沒想過自己喝醉後會被對方強暴..
要把人灌醉至少也花自己的錢吧,還在那扯謊
警察應該當場將兩個人渣槍斃,為民除害
作者:
xnuuk3dp
時間:
2014-7-18 08:55 PM
真的很誇張... 為了目的還真的挺動腦袋的!不過總感覺這種案件應該幾個月就出來了...
作者:
shl17392003
時間:
2014-7-18 08:59 PM
現在的年輕人是越來越狠了
作者:
Hcipc2
時間:
2014-7-18 09:18 PM
交朋友真的要小心,交到壞朋友後悔莫及.
作者:
waser
時間:
2014-7-18 09:30 PM
應該公佈那些人的照片及處罰方式
不然人家根本不知道到底怎麼罰 沒在怕
爽一爽反正有人頂?
作者:
a905310
時間:
2014-7-18 09:51 PM
台灣真的蠻多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有時真的別太驚訝
作者:
綠茶王
時間:
2014-7-18 09:59 PM
為什麼女生這麼好約 ?
當然這種事應該要怪男的
但是女生多點戒心也是必要的
作者:
p1725658
時間:
2014-7-18 10:10 PM
哎...身體的傷易好
心理的陰影恐怕一輩子都好不了
作者:
qoo02200927
時間:
2014-7-18 10:21 PM
難道不知道我國法律是保護有錢人嗎?
還有壞人嗎?
酒駕根本沒在怕都是累犯居多,
常說的有句話有法沒有治拉,
總是不痛不癢的罰責,
才是造就犯罪者的元凶之一。
作者:
viva5678
時間:
2014-7-18 10:23 PM
反正法律都是保護壞人
壞人只有有錢都變好人
沒錢還可以用人民去養犯人
作者:
勳宇
時間:
2014-7-18 10:33 PM
這種事情要發生幾次才能得到教訓阿
女孩子警戒心這麼差
說喝酒就喝 我只能說男的無恥,女的無知....
作者:
dreamerisly
時間:
2014-7-18 10:46 PM
女生也太單純
別人找你喝酒你就喝..
作者:
summe5297
時間:
2014-7-18 11:03 PM
兩個畜牲,
像這種人只抓去關是一點都沒用,
最好給他人工去勢,
讓他永遠想用都沒得用
作者:
godtree
時間:
2014-7-18 11:35 PM
寧願被當作孤僻...也要認真保護好自己!
作者:
尉之彼端
時間:
2014-7-19 12:13 AM
該死的人渣 希望可以罰越重越好
作者:
ak002624
時間:
2014-7-19 12: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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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Kup910
時間:
2014-7-19 12:33 AM
光天化日還以為沒人知道就是了~只是女孩子的心靈傷害應該不小
作者:
menti52
時間:
2014-7-19 12:50 AM
恐怖...
大白天還被抓進廁所
而且公園都沒人看到嗎?
還是看到了可是沒人講話....
作者:
ab6541
時間:
2014-7-19 01:38 AM
男生隨便一約就出去 17歲居然還喝酒 完全沒有警覺性你怪誰
作者:
arsha
時間:
2014-7-19 01:57 AM
網上認識的,也不知是什麼人,女子要小心。
作者:
god800720
時間:
2014-7-19 02:25 AM
快去監獄...
讓他知道吃雞雞什麼滋味
作者:
jj123388
時間:
2014-7-19 02:39 AM
可惡的國家只會犧牲我們女性爾以這樣的罪犯又不判死刑
作者:
xurmpbj1
時間:
2014-7-19 04:20 AM
還好啦 罰十幾E的還逍遙法外 還不罰咧 都可以關死全家了 還免罰
保障壞人太多了 我都笑了
作者:
kfc2005
時間:
2014-7-19 04:52 AM
年輕孩子們真的要小心了
社會案件層出不窮唉...為什麼就是不多提防網友一點
作者:
adigo373
時間:
2014-7-19 06:22 AM
廢死要人權...廢死要人權...廢死要人權...
很懷疑..那一群喊的人他們家應都沒碰過這
些事....真是該砍頭的少年吔....
作者:
gwphlut7
時間:
2014-7-19 08:47 AM
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敢做這種事情
這因該要給他加重處分阿...
作者:
patricksky
時間:
2014-7-19 09:13 AM
只能說出去單獨赴會時候,自己真的要多注意小心了,以免惹禍上身
作者:
tt302438
時間:
2014-7-19 09:14 AM
那個女生也太大膽了
1個人也趕赴約
作者:
hityourass
時間:
2014-7-19 09:49 AM
太單純誤信友人
廢渣無恥之男 與社會永隔絕才是!!
作者:
ps787292
時間:
2014-7-19 10:04 AM
...高中生呢......邀約喝酒 還出來本來就不正常......
看這朋友就能知道是啥德性了
作者:
markets01
時間:
2014-7-19 10:05 AM
男的壞,女的傻
男的已經事先預謀要性傾這女孩子了應該可以加重判刑因為已經預謀要犯案了。
女的沒有酒量還一直被灌還不會跑走就算公園沒人也可以找藉口說去廁所打電話給家人求救吧。
作者:
豬頭VS老頭
時間:
2014-7-19 10:36 AM
一個人跟兩個男的公園喝酒!
還有不認識的...
男的垃圾女的笨
作者:
gn01161289
時間:
2014-7-19 10:49 AM
最後呢...判甚麼行阿..
台灣法律真好笑...
壞人刑輕..好人被栽贓
作者:
qwert462002
時間:
2014-7-19 10: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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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nkeyjai87
時間:
2014-7-19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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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4-7-19 11:10 AM
拜託一下,直接判死刑吧!
這種垃圾關完放出來,又會害別人,最恐懼的莫過於此案受害人
若不斷絕後患,恐怕又會增加受害人
廢死聯盟,請問,受害者的權益在哪?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7-19 11:12 AM
應該嚴懲吧,這種人留在社會上也很危險。
作者:
bt1452
時間:
2014-7-19 11:28 AM
現在的社會真亂,孩子也難教育,這種事也很難避免。
作者:
g9449
時間:
2014-7-19 12:45 PM
唉!世風日下,這社會實在病的嚴重,女孩子更要懂的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tingchu99
時間:
2014-7-19 0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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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rrypopo
時間:
2014-7-19 0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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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214610
時間:
2014-7-19 01:08 PM
本帖最後由 s214610 於 2014-7-23 10:17 PM 編輯
把這兩個禽獸閹掉泡酒
在叫他們把酒喝下去
作者:
X20110604
時間:
2014-7-19 01:10 PM
女生還是不要單獨跟男生出去吧
要懂得保護自己 而且跟不熟的男生去喝酒
根本羊入虎口
作者:
WOLFIRON
時間:
2014-7-19 01:19 PM
男性友人一約就出來
而且還單獨去
只能說孩子的警覺性太低
希望台灣能把性侵的刑罰改成砍老二
關幾年出來還是變累犯
作者:
huang2671868
時間:
2014-7-19 01:19 PM
這類的新聞是乎每天都會有, 但還是有女孩子會跟不是很熟識的異性朋友單獨出去又喝酒, 所以這是警覺性不夠? 還是自己太隨便? 真是無言啊!
作者:
koz1234
時間:
2014-7-19 01:20 PM
搞不好現在得下午兩點 大家都在吹冷氣睡覺吧
只是太陽還高高掛在天空 就喝酒
那位小女孩也太沒常識了吧=.=
作者:
deathshop
時間:
2014-7-19 01:20 PM
這種人死刑就免了,但請閹了外加三鞭,謝謝
作者:
jw800110
時間:
2014-7-19 01:21 PM
光天化日之下 淫心一起
連強姦都敢做
真是世風日下
作者:
luck761126
時間:
2014-7-19 01:22 PM
這是不是太不會看代朋友的眼光了!
竟然單身去跟別人喝酒!!
作者:
yow哥
時間:
2014-7-19 01:23 PM
女生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啊
如果知道自己酒量不好就別喝了
作者:
ap1139189
時間:
2014-7-19 01:24 PM
國家的教育制度就已經出現問題
兒童不能打不能罵
做錯事情也不行罰
人格偏差了 就算成績在好又有何用
遇事情就只會推卸 遇壓力就只會逃避
犯下的過錯卻不知道自己造成別人多大的傷害
作者:
a4706795
時間:
2014-7-19 01:25 PM
光天化日之下 強行對女方進行施暴 時在是令人髮指 建議處以極刑 BinGo BinGo
作者:
holyark6942
時間:
2014-7-19 01:26 PM
既然台灣法律沒有規定強姦強暴必須死刑,就不用什麼刑責都要提死刑吧,這跟自以為清高而提倡廢死的那些人有什麼兩樣?
作者:
operation45654
時間:
2014-7-19 01:27 PM
台灣的法律永遠都是保護官員和有錢人而已
說真的...真不知道平民百姓該怎麼往上爬...
作者:
h916041
時間:
2014-7-19 01:29 PM
女生還是不要單獨出門才好呀.....
作者:
裏玉澄
時間:
2014-7-19 01:29 PM
只能說要跟不認識的人見面就是不能單獨去,這2人直接抓去槍斃比較快省得我們還要浪費米去養牠
作者:
ken734126
時間:
2014-7-19 01:30 PM
感覺出去會友都一定要小心
一定要2個去比較保險
作者:
qwaszx0909
時間:
2014-7-19 01:39 PM
強姦犯我是建議直接閹掉以免下次再犯
一來可以減少犯罪率
二來又可以減少愛滋病氾濫
作者:
yonsun76
時間:
2014-7-19 01:40 PM
有點扯
我還以為是印度呢
作者:
cloud2561
時間:
2014-7-19 01:40 PM
裡面一個少年才16歲就喝酒,少女也跟著喝 也太扯。
光天化日之下在大眾場所性侵也真夠大膽的。
作者:
ian773503
時間:
2014-7-19 01:41 PM
居然連大白天都可以發生這種罪大惡極的事情
都長這麼大的人了,還不會控制自己的行為嗎!?
作者:
mij258456
時間:
2014-7-19 01:42 PM
台灣早就是犯罪天堂 反正都是從輕量刑 很快就假釋
作者:
angus3939
時間:
2014-7-19 01:44 PM
下午兩點 有點誇張耶 公園應該有其他人吧 感覺這新聞怪怪的!!
作者:
WALTER.L
時間:
2014-7-19 01:44 PM
下午2點在公眾地方遭輪姦-_-?
太扯了...
路人都不管嗎.....
作者:
sam650421
時間:
2014-7-19 01:45 PM
是社會病了嗎
為何當醫生的官員們都一起沉淪了
小三滿街...小王一堆
作者:
xd1952029
時間:
2014-7-19 01:46 P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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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司徒司
時間:
2014-7-19 01:47 PM
現在比較年輕的世代,保護自已的觀念都比較溥弱,因為一時的不小心,讓自已留下了一輩子的陰影實在是很不值得,無法者實在是需要政府的嚴懲才能讓無法者不會心存歹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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