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或 安全提問
 註冊
|註冊|登錄

伊莉討論區

搜索
請尊重及感激所有版主付出和奉獻尊貴會員無限下載附件認識好友、聊天,分享生活趣事

休閒聊天興趣交流學術文化旅遊交流飲食交流家庭事務PC GAMETV GAME
熱門線上其他線上感情感性寵物交流家族門派動漫交流貼圖分享BL/GL
音樂世界影視娛樂女性頻道潮流資訊BT下載區GB下載區下載分享短片
電腦資訊數碼產品手機交流交易廣場網站事務長篇小說體育運動時事經濟
上班一族博彩娛樂

文化大革命 紀實錄像

[繁]轉生貴族憑鑑定技

[繁]關於我轉生變成史

[繁]月光下的異世界之

(4月新番)[繁]THE NEW

[繁]怪人的沙拉碗03-
時事討論明星新聞討論有趣新聞企業家管理交流金融財經、投資交流房地產討論股票討論基金保險
外幣投資租屋資訊環境保護問題探討食物衛生及用品安全軍事討論
查看: 14130|回復: 1
打印上一主題下一主題

[政治][羅瑩雪:反服貿不構成「公民不服從」條件][新頭殼][2014-04-15] [複製鏈接]

Rank: 1

帖子
1076
積分
173 點
潛水值
17538 米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4-4-16 06:49 AM|顯示全部樓層|倒序瀏覽
若瀏覽伊莉的時侯發生問題或不正常情況,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I.E)。
本帖最後由 TheRedEye 於 2014-4-16 09:55 AM 編輯


針對這次反服貿運動,有民眾主張「公民不服從」是阻卻違法的事由。法務部長羅瑩雪今(15)日表示,服貿協議尚未審查,也不一定會通過,因此「反服貿」無法構成公民不服從條件。她還說,「勇於衝撞就要負起衝撞的責任」。

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中午到台東地檢署視察。對於有人主張因「公民不服從」所以阻卻違法,檢察官不應該蒐證,羅瑩雪指出,這非常不符合基本常識,因為所有的偵查都要蒐證,即使檢察官偵查後以不起訴處分,這也都是偵查的結果,才認定不構成犯罪。...
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附件: 你需要登錄才可以下載或查看附件。沒有帳號?註冊

點評

hjw937s 以 羅瑩雪 的程度,, 翻開 國小的 公民與社會 這課本 就可以 噹爆她了, 這種程度都能當 法務部長  發表於 2014-4-22 10:17 PM
托萊娜 既然都砸這麼多錢了,必然有某種程度的成效,樓主你就不用太過在意了....  發表於 2014-4-21 07:35 AM
托萊娜 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就是為了使服貿讓公民認同。好聽點叫宣導;難聽點叫洗腦。  發表於 2014-4-21 07:33 AM
蔬菜麵 重點是法務部長不應該屢次對個案作評論!而且一開始先幫現在一審有罪的黃世銘脫罪說[沒有犯意]!  發表於 2014-4-20 10:54 AM
iamjeff1201 我回答一下有關白狼路過被放水那一位的問題 白狼有犯法就要辦,不是警察說放水就可以放水 路部路過不是警察再說 法律的標準只有一套  發表於 2014-4-19 04:38 PM
holyark6942 羅瑩雪說的沒錯,總統還沒公佈就沒有生效,所以不是在當下已經實行的階段,這次的公民不服從也就不成立  發表於 2014-4-19 03:48 PM
fastenone 她說的也只有公民不服從是違法這件事是對的~其他的根本是狗屁~~看她說的不如去找政治學課本會好過一個馬屁部長的定義  發表於 2014-4-19 08:37 AM
qwerty7042 所以請問對於北市府用路過幫黑道解套妳有什麼看法..該負的法律責任就自己承擔這沒什麼好講的..但是執法的人有兩套標準就很討厭  發表於 2014-4-18 11:54 PM
kiraice 了解歷史的本來就該知道這段,樓主看來不了解.部長說的是對的.  發表於 2014-4-18 10:54 AM
kiraice 甘地: 在這裡我請求、並接受最嚴厲的懲罰,法律上所謂的蓄意犯罪,而在我卻是一個公民最高的職責。  發表於 2014-4-18 10:52 AM
分享分享0收藏收藏0支持支持3
若對尊貴或贊助會員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我們查詢。我們的即時通或MSN: admin@eyny.com

使用道具檢舉

Rank: 1

帖子
1076
積分
173 點
潛水值
17538 米
頭香
發表於 2014-4-16 09:39 AM|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TheRedEye 於 2014-4-16 09:48 AM 編輯
fanghark 發表於 2014-4-16 09:25 AM
下載: 訪客無法瀏覽下載點,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上百位立委是經1千多萬選票選出,「如果說立委不能代表人民,那麼這些10幾萬人或是50萬群眾,又憑什麼代表 ...
...
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點評

TheRedEye 而黨產,還有那些黨國時代的特務網路在手的國民黨,你連想要這樣逼迫他都做不到。這兩點不處理,我這輩子每一票都會投給反國民黨勢力。  發表於 2014-4-24 10:09 AM
TheRedEye 而如果我們要逼民進黨改變,那這次公民運動的人出來阻政黨就是對民進黨最好的威脅。不改變,就兩敗俱傷。再不改變,那民進黨就去死吧。  發表於 2014-4-24 10:08 AM
TheRedEye 當政黨利益與國家利益偏差很大的時候,這個制度就有問題了。至於為啥我支持民進黨。因為國民黨的死忠支持者是票順民。  發表於 2014-4-24 10:07 AM
holyark6942 參與政黨本來就要為政黨謀利益,不然參與政黨要做什麼? 只是謀求政黨利益就未必是國家的利益而已  發表於 2014-4-19 04:02 PM
jjsong 閣下.能保證民進黨沒有黨紀問題?記得阿扁涉貪時.可是全黨上下.三民自.一致鋪天蓋地的掩護.連身為執政黨還要動員南部鄉親北上聲援.有比國民黨好嗎?  發表於 2014-4-18 09:23 AM
喜哈哈 我只問你投過票嗎 或是以後會投票嗎 如果有那你也是間接推手沒資格評論 我倒是一次票也沒投過  發表於 2014-4-16 10:48 PM
dwtin 理論上誰有資格罷免就要對誰負責 區域立委該區人民可以罷免 主要就對該區人民負責 而不是對黨負責 對黨負責的只有不分區  發表於 2014-4-16 07:16 PM
所有積分大於負-100的壞孩子,將可獲得重新機會成為懲罰生,權限跟幼兒生一樣。

使用道具檢舉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Powered by Discuz!

© Comsenz Inc.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上傳和撰寫 侵犯版權(未經授權)、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回頂部